成都大学创建于1978年,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按照市委市政府“高水平办好成都大学”的要求,扎根成都、立足四川、服务全国、面向世界,致力于建设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学校占地面积3061亩,设施先进,功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有力,科研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118人,在籍研究生396人,另有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2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211人,其中博士381人,正高职称177人,副高职称414人。现设有14个学院,有艺术学、文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58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类别)10个,二级学科(领域)27个。学校是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着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学院目前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40多个,在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万余人。学院秉承“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服务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改革创新,依托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办学资源和优势,着力打造学前教育、护理等专业,树立品牌、办出特色、已为社会输送了数万名成教和自考毕业生,他们在科技、教育、文化及企业等岗位上建功立业,成为全省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其中不乏优秀工程师、教育专家、在全国具有影响的企业家、党政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着作用。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书的人员;
6、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
二、专业
高起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
高起专: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药学、工程造价、酒店管理、学前教育、艺术设计
专升本: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护理学、药学、特殊教育、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车辆工程、体育教育
三、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成教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按省学位办规定,凡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通过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每年外国语考试的具体时间由省学位办另行通知。
4、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校学位办组织的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基础课的“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3)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五、报名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西路万美广场A座12层17号